一、人死继承人有权追讨债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文规定,所有合法继承人皆须以其从被继承人处获得之遗产的具体价值为界限,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付的税费以及债务进行充分清偿。这就意味着,当继承人接过遗产的钥匙时,他们也必须肩负起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重任,然而,这种责任却是有明确限制的,即仅仅局限于他们所继承的那份遗产的实际价值。若遗产的总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继承人便可自行决定是否要承担那些超过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人死财产分配后继承人有权追债吗
例如,某甲去世后留有一定财产,其继承人在接受分配后,若发现甲生前尚有未清偿的合法债务,如欠他人的借款等,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遗产价值刚好等于债务金额,那么债务清偿完毕;若遗产价值小于债务金额,继承人只需以遗产价值为限清偿,剩余债务可不再清偿。
三、人死赔偿金如何分配及债务?
死亡赔偿金一般由死者的近亲属共同分配,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分配时应根据与死者的亲密程度、生活依赖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份额。
对于债务,若死者生前有合法债务,应以其遗产为限进行清偿。遗产包括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如存款、房产等。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再按照前述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如果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须以遗产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税费和债务。继承遗产时,须承担债务责任,但仅限于遗产价值内。若遗产不足以覆盖债务,继承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承担超出部分。继承人有追索权,但限于遗产价值范围内。